Dua Lipa是一位1995年出生的英國及阿爾巴尼亞的創作歌手,14歲開始在Youtube上翻唱歌曲,很快嶄露頭角,到了2019年2月已經拿到第61屆葛萊美獎最佳新人和最佳舞曲錄製獎。之後她的事業更是一飛衝天,2021年3月,她僅以第2張專輯Future Nostalgia就一舉拿下了第63屆葛萊美最佳流行演唱專輯獎。
2024年的秋天,Dua Lipa參加Austin City Limits音樂節的時候,有攝影師在後台隨手為她拍了一張照片。但她沒想到的是,1年以後這張照片居然會被印在Samsung的電視機包裝紙箱上,送到美國各地的消費者家門前,而這件事從來沒人告訴她。
Lipa在2025年6月發現自己被上位成Samsung電視的代言人後,立刻寄了存證信函給Samsung,要求立刻撤下她的照片。不過將近一整年過去,Samsung沒有撤下、沒有道歉、沒有付錢,Lipa只剩下一個選擇:提告。
Lipa的律師在給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起訴狀中形容Samsung的反應是「傲慢且冷漠」,所以她告了4件事:
1、侵害著作權。
2、侵害個人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這是美國各州都承認的一種權利,專門保護名人姓名、肖像、聲音的商業價值,未經授權使用就是侵權,類似台灣民法的肖像權,但範圍更廣,且加州明文承認名人肖像的「商業價值」可以單獨求償。
3、Lanham Act下的虛假代言(false endorsement),因為消費者會誤以為Lipa替Samsung代言。
4、侵害商標權。
並且請求至少15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Samsung的回應是:我的合作廠商騙我。在公開聲明中,它把責任甩給第三方廠商,稱只有在第三方廠商明確保證已經取得授權的情況下,才會使用照片,否認有任何蓄意誤用。但這種抗辯很難成立,因為侵害個人公開權基本上是無過失責任,只要用了未授權的肖像就要賠,跟是不是「故意」、是不是「相信第三方廠商」無關。所謂「明確保證」,法律上頂多只是Samsung之後可以去向那個第三方廠商追償,跟Lipa一點關係都沒有,更別說可以拿來抗辯免賠了。
在商場上類似這種事情很多,Lipa跟Samsung可以說都是受害者。當然Lipa是最倒楣的,而Samsung既然是一間大公司,自然可以輕易藉由契約控制委由第三人負責取得著作、商標、肖像權的風險,它最大的問題是沒在Lipa發存證信函時就要求第三方廠商或自己積極處理,就算可能要回收紙箱跟賠償,也不會鬧的這麼大(如果能談妥授權,說不定還會雙贏)。結果現在每一個有Lip照片的包裝紙箱上都變成對Samsung不利的證據,這種尷尬是它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