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3日,美國洛杉磯遺產法庭悄悄公開了1份日期為4月29日的裁定書;前法官、現任法院特聘專家(referee)Mitchell Beckloff裁定:由Michael Jackson遺產管理人支付給律師的62萬5千美元報酬不予認可,必需追回,勾起了一些關注。
對這位已故King of Pop的女兒Paris Jackson而言,這次裁定是她多年以來與父親的遺產管理人正面交鋒後,最有意義的一次勝利。
Michael Jackson在2009年離世,據稱當時他負債達約5億美元。但如今他的遺產價值已達數10億美元,負責管理遺產的是兩位遺產管理人:John Branca與John McClain。他們都是Michael生前信任的人,也是掌管相關作品著作權、演出授權、傳記電影等所有重要商業決策的核心人物。
2018年下半年Branca與McClain批准了一筆共62萬5千美元的律師報酬,事前並未取得受益人同意,也未經法院批准。Paris認為這違反遺產管理的受託義務(fiduciary duty,類似台灣法律受任人對委託人的忠誠義務),所以她向法院聲明異議。
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後,現在Beckloff裁定:Paris的異議有理由,這筆報酬不應支付,必需追回並歸入Michael的遺產中;此外也同時加上新的限制,未來若要支付律師酬金,必需徵得所有受益人書面同意,或經法院核准;日常管理事務的律師費只能預先支付7成,另3成一樣要等法院核准後才能撥付。
值得注意的是,Beckloff在裁定中也肯定了2位執行人多年來對管理Michael遺產的貢獻,認為他們提供了「卓越的服務」。但事情做的好不等於可以無視限制。
對Paris而言,追回62萬5千美元並不重要,畢竟對目前每年進帳可達億計的收益來說,這筆錢不過是零頭。重要的是裁定已明確揭示,法院有權且已開始對遺產管理人的行為踩剎車。
Paris聘用的法律團隊說得很直接:「Micael的遺產本應是謹慎、負責任地用來支持Jackson的家族成員,不是拿來讓John Branca自己圓夢的小金庫。在幾個月的劍拔弩張後,Branca應該承認自己有諸多失策,並優先履行他的受託義務,也就是保護Michael家族的利益。」
好巧不巧,講述Michael生平的的傳記電影「Michael」也就在4月份上映,在全球很快席捲超過5億8千萬美元票房,但卻爆出在拍攝過程中因為曾發現1份在1994年與Jordan Chandler家族的和解協議,故電影被迫大規模重拍,重拍費用則由Michael遺產承擔。但帳到底怎麼記的?遺產管理人至今還沒說明白,而Paris想看到這本帳簿。
法院已訂下期程,遺產管理人必需在2026年9月15日前提出2019至2024年間的律師費帳單;而2025年的遺產管理報告執行人說最快要到2027年才能提供,但Paris說現在就要,可以看見她似乎想透過管理行為透明化,逐步挑戰遺產管理人的權威,甚至若有發現管理明顯不當時,可用他人取而代之(至於她自己是否想掌握不好說)。
看來這場關於爭奪管理King of Pop遺產的對抗離結束還遠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