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alene Thomas是一位非裔美國當代視覺藝術家,依照維基百科記載,她是以水鑽、壓克力顏料和琺瑯等媒材進行複雜的創作而聞名。她的拼貼畫作品靈感源自印象派、立體主義、達達主義、哈林文藝復興等流行藝術史和流派,以及非裔英國畫家克里斯·奧菲利的部分作品。
過去兩年,「Mickalene Thomas:All About Love」這場回顧展巡迴洛杉磯The Broad美術館、費城Barnes Foundation、倫敦Hayward Gallery、圖盧茲Les Abattoirs,策展方形容這是Thomas「承諾可見性」的代表作。展覽背板上,一張張攝於芝加哥Johnson Publishing大樓的空蕩辦公室與走廊照片,被剪碎、拼貼後,再疊上他的標誌性的亮片與拼貼人像。但沒人告訴看展者的是,這些背景照片其實都出自於另一位攝影師Barbara Karant十幾年前的心血。
Johnson Publishing曾是美國最大的黑人經營出版公司,旗下Ebon與Jet雜誌記錄了數十年美國黑人的日常生活與自我形象,於2019年公司走入歷史。2012年公司搬離芝加哥老家後,Karant從2013年開始進出這棟空掉的大樓,拍下走廊、辦公室、大廳等空間,並且刻意維持前人留下來的樣子。這批照片後來集結成系列「820 Ebony/Jet」,共250張,Karant目前正籌備把這系列照片集結成書,預計9月出版。
今年6月,Karant在伊利諾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起訴Thomas,指控她「在一次又一次的裝置(Installation,指圍繞特定空間創造沉浸式體驗的藝術策展)、一次又一次的拼貼裡,對同行藝術家的著作進行大規模抄襲」。起訴狀中列出至少12張以上照片,從2021年紐約Lévy Gorvy Dayan畫廊展覽的像素化版本,到「All About Love」回顧展裡Karant的照片被更直接地當成拼貼畫作的背景都是。還有如2025年畫作「Nus Exotiques #10」裡,一扇明顯取自Karant照片、被Thomas轉向90度的窗戶,就擺在一位裸體黑人女性旁邊。Karant主張,這些利用「未經授權,也沒有註明出處」,同時也把4間畫廊,Lévy Gorvy Dayan、Yancey Richardson、Kavi Gupta、Galerie Nathalie Obadia列為共同被告,理由是它們展出並銷售了含有Karant影像的作品。
Lévy Gorvy Dayan畫廊回應,表示畫廊「深切尊重所有藝術家的權利與創作,也對藝術家的創作過程懷抱高度敬意」,但因案件仍在審理中不願多做評論;而Yancey Richardson與Galerie Nathalie Obadia則拒絕回應;Kavi Gupta也未回應請求;至於Thomas本人也拒絕對這件訴訟表態。
Thomas未來面對訴訟,幾乎可以預期會以合理使用概念中的轉化性使用(美國著作權法上的一項抗辯,即便確實用了別人的作品,只要用法「轉化」出新的意義、表達或功能,法院仍可能判定不構成侵權)作為答辯理由。這個標準過去20年在藝術圈的指標案例是2013年的Cariou v.Prince案,攝影師Patrick Cariou起訴藝術家Richard Prince把他的攝影作品剪貼進自己的拼貼畫作中,而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最終認定Prince的多數作品構成合理使用,理由是「審美特質與情調」已經徹底與原作品不同。但轉化性使用可免責的程度在2023年卻又被美國最高法院在Andy Warhol Foundation v.Goldsmith一案中限縮:最高法院強調,如果新作品跟原作在商業用途上高度重疊、彼此構成市場替代,即便視覺上經過大幅轉化,也未必能主張合理使用。這個見解對Karant有利,她也特別強調Thomas的拼貼「損及了原告自行銷售照片的可能,也危及即將出版新書的市場」,打的正是「市場替代」這個近年法院更在意的論點。
台灣的著作權法第65條也有合理使用的概括規定,在判斷是否屬於合理使用時,應審酌一切情狀,尤其應注意利用目的及性質、著作的性質、利用的質跟量以及市場替代效果等因素,邏輯架構與美國相近,只是司法實務中關於視覺藝術挪用案的判決先例遠比美國少,法院如何權衡「轉化程度」委諸個案事實證據及法官的心證,還不像Cariou v.Prince或Warhol案有那麼具體的標準。
Thomas目前是藝術市場上炙手可熱的藝術家,今年才登上「Time100」;Karant相對而言是小眾但受肯定的攝影師,芝加哥藝術學院等機構願意收藏她的作品,但市場能見度並不像Thomas這麼高。固然在藝術界裡,很多時候作者的名氣大於一切,但在法律上,挪用或拼貼藝術家的知名程度並不會影響是否有侵權行為的判斷。或許Thomas並未存心佔Karant的便宜,但因為挪用或拼貼藝術的手法本質上就是將別人的作品透過各種手法重新呈現,並轉換成自己創意的一部分,自然合法性也容易會被質疑跟檢視。
未來法院除了檢視Thomas利用Karant攝影作品的情形外,可能更會著重思考能否將Warhol v.Goldsmith案的標準套用上去。本案再次提醒以挪用、拼貼技法創作的當代藝術家一件事:就算能轉化得再漂亮,都無法避免一個根本問題「原作者有無同意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