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開電視,在Netflix上選了一部電影,覺得今晚就是要放空。
但你不知道的是,這台智慧連網電視正在同時記錄你看了什麼、看到哪裡、暫停了幾次、你的APP帳號裡不同的家庭成員有哪些收視偏好,然後把這些資料打包傳回給製造商。
這套技術叫做ACR自動內容辨識(Automated Content Recognition)。它已經在大多數智慧電視裡運行了好幾年,幾乎沒有任何消費者收到任何通知。
ACR的運作方式是這樣的:電視裡的晶片會「截圖」你的螢幕,然後將這些截圖傳回給一個包含數百萬電視節目、電影、廣告的資料庫比對,好辨識你在看什麼。這個過程每幾秒鐘就發生一次,你換頻道或換片它截一次,你暫停時它會等,你重播什麼它會全記下來。
比對得到的資料則會被製造商用來協助廣告定向投放、收視率調查,或是再授權給第三方的資料處理業者。簡單說,你在客廳的收視喜好被商品化了,而且你八成不知道你同意過。
2025年12月,美國德克薩斯州檢察長Ken Paxton對5家電視製造商LG、Samsung、Sony、Hisense和TCL提起訴訟,指控它們「監視我州的居民」(順帶一提,他也告了Netflix)。
今年5月,LG成為第二家與州達成和解的製造商(Samsung是第一家)。和解協議要求LG:
1、在智慧電視開機或更新後,顯示明確的彈出式揭露視窗,說明用戶收視資料可能被收集與使用的方式。
2、提供清楚且簡單的退出(opt-out)機制,讓使用者能拒絕任何蒐集收視資料的協議。
3、禁止將收視資料以任何形式傳輸給中國共產黨相關實體。
至於Sony、Hisense和TCL的案件仍在進行中。
在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需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或經當事人同意。雖然收視喜好本身未必符合「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的個資定義(至少要和帳戶資料結合),而且智慧電視的「預設同意」條款往往埋在第1次使用電視時不會去看的落落長的服務條款中,你還是點了同意接受,但當賣出的電視越多,受影響的消費者也越多,那麼相關的質疑與監管有可能就會變的更嚴格。
Paxton自己要參加這個月的參議員選舉,讓起訴這件事帶有一些政治意味。但既然他已經起頭,未來就可能有更多的人追隨,整體方向是清楚的:把私人空間的收視行為商品化,卻不給用戶清楚的知情與退出選項,這種做法將漸漸不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