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Nike以逾10億美元收購了NFT工作室RTFKT(發音「artifact」),當時整個加密世界對此讚譽有加,說這是一家頂尖運動品牌正式宣告進入元宇宙的訊號。RTFKT的招牌產品:CloneX虛擬人物和Cryptokicks數位球鞋,在與藝術家村上隆合作後曾在2個月內創下逾1億美元的銷售額。買家排隊搶購,其中一次「鍛造」活動更讓NFT價格在單日暴漲600%。
3年後,這個故事換了一種說法。
#從元宇宙急先鋒到「Rug Pull」
2025年4月25日,一位澳洲人Jagdeep Cheema代表一群RTFKT的持有人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對Nike提起集體訴訟,索賠金額逾500萬美元。起訴狀指控Nike是「軟性拉地毯」(soft rug pull),在加密貨幣圈,「rug pull」是指NFT的發行方在吸引大眾投資後就棄項目於不顧,讓持有者血本無歸。
Nike做了什麼事很明確:2021年高調宣布收購RTFKT,承諾「服務並壯大平台社群」;之後持續以自身品牌行銷的能量炒熱這個NFT,並設計任務闖關機制、發行限量實體Air Force 1作為兌換獎勵。但隨著整體NFT市場在2023至2024年持續降溫,2024年12月Nike宣布RTFKT將「結束新篇章」,並在隔年一月正式關閉。
起訴狀中描述了投資結果有多慘:NFT的均價從2022年4月發行時的約8000美元(約3.5 ETH),跌至2025年4月的約16美元(0.009 ETH)。換言之,跌幅超過99%。
#爭議核心:NFT是虛擬球鞋還是有價證券?
這場訴訟最值得關注的,不只是損失金額,而是Cheema和其他原告企圖把NFT加以法律定性。
Cheema和其他原告依據美國最高法院確立的Howey Test(豪威測試)主張,Nike的NFT應被認定為「有價證券(security)」,因為買家有投入資金、期待利潤、且利潤完全繫於Nike的持續行銷努力,符合測試的要件。若法院支持這種見解,Nike便是銷售未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登記之有價證券,顯然違法,求償自然就易如反掌了。
Nike的防禦策略並不難猜:RTFKT用戶協議明文要求買家聲明購買目的「純屬個人收藏與使用,而非投機或投資用途」,且保留平台隨時修改或終止服務的權利。協議中亦包含仲裁條款與集體訴訟棄權聲明,這些條款的有效性若獲法院採納,在程序上就可以直接駁回這起集體訴訟。
不過Cheema和其他原告也看過協議內容,知道有上開的條款,所以採取了雙線主張:即使法院認為NFT非屬證券,Nike仍可能因為擅自終止「撐起NFT價值的生態系」構成紐約、加州、佛羅里達與奧勒岡州消費者保護法下的欺詐行為。
#一個更大的問題:誰來規範NFT?
此案目前仍在審理中,尚未判決。但案件的意義已超出當事人Nike與Cheema之間。
NFT的法律定性在美國至今懸而未決。2023年SEC曾與媒體公司Impact Theory就NFT達成和解,隱含NFT可構成有價證券的立場;NBA Top Shot發行方Dapper Labs亦曾經以400萬美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達成庭外和解,因此法院無需做出判決。若本案進入實質審理且由法院判決,將是美國法院首次就「品牌背書NFT是否為有價證券」表態,即使在NFT已經快死光的現在,對數位收藏品市場也可能帶來一場地震。
Cheema和其他原告在訴狀中寫道:「沒人料想到Nike居然會作出這種事。」(One does not expect it from Nike, however.)這句諷刺或許比任何法律論述都直接:Nike的品牌一直是這個NFT的核心價值,當Nike撤退,價值也隨之歸零,只留下信任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