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在1年前高調宣布,它以約65億美元收購由前蘋果設計總監Jony Ive共同創辦的AI裝置新創公司Io。Altman說將致力合作打造前所未見的品質標竿。
然後有個叫iyO的新創公司就對OpenAI提告了。
iyO是2021年從Google X獨立出來的公司,做的是與智慧眼鏡相關的硬體開發,已經募集了3,720萬美元。iyO在視覺上除了多了一個字母y以外,與io一模一樣,更重要的是:iyO已經先申請在「智慧硬體裝置」這個產品類別註冊商標獲准。
也因此當iyO向法院申請暫時禁制令,禁止OpenAI使用「Io」作為品牌名稱時,法院准了;而OpenAI不服抗告到第9巡迴上訴法院也沒能翻盤。
於是OpenAI只能悄悄把所有出現「Io」名稱的行銷廣告統統下架。
商標侵權的判斷標準,在美國法院裡叫做「混淆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法院要考慮的因素很多,但核心問題只有一個:如果消費者在市場上看到這兩個商標,會不會以為是同一家公司的產品,或是有一定的商業關聯?
iyO做的是智慧眼鏡,Io做的是AI硬體裝置,兩個都可以歸類在「穿戴式科技裝置」這個大項下,目標消費群也會有相當程度的重疊。既然兩者名稱的文字、發音近似(Io / iyO),視覺設計風格也相似(極簡主義,黑白基調),法院顯然認為混淆可能性夠高,才會核發禁制令。
當然禁制令不影響收購本身,只是暫時不能用「Io」這個名稱在行銷和產品推廣上。OpenAI現在要嘛開始跟iyO打官司、要嘛換個品牌名稱、要嘛跟iyO談授權。換名字是最快的方法,但對剛砸錢宣傳「Io時代來臨」的OpenAI來說,換名字的代價是之前所有投入的成本直接放水流。
為何OpenAI沒發現這件事?理論上,收購前應該會做一些調查,還是當初內部認為io只是公司名稱,沒想到之後直接要轉成品牌名稱?或是只專注在收購,壓根沒想到商業命名會有商標的問題?還是過於自信,認為Io這個詞沒人可以註冊商標?但無論如何,商標取得是採註冊主義,就算iyO規模小、知名度低,但它們既然申請註冊iyO商標在先,現在在法律上就站得住腳。
對任何打算建立品牌的公司或個人而言,要考慮的是,雖然取個簡短有力的名字好,但也更容易跟別人撞名。像「Io」這個詞在科技業已經出現很久,如果要用來行銷,應該是要做一次完整的商標搜尋(相同及相似),才能在下重本以前提早發現問題。